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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和判断债务重组日

2017-04-10 14:26 | 来源:未知

  问:我公司欠A公司600万元货款,到期日为2007年10月30日。我公司因财务困难,经协商于2007年11月15日与A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协议规定我公司以价值550万元的商品抵偿欠A公司上述全部债务。2007年11月20日,A公司收到该商品并验收入库,2007年11月22日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请问该债务重组的重组日应为哪天?

  律师回答: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对即期债务重组,以债务解除手续日期为债务重组日。对远期债务重组,新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时间为债务重组日。比较特殊的业务是以存货抵偿债务,如果存货是分期运往债权方的,则以最后一批存货运抵且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后的日期为债务重组日。

  上述贵公司以资产偿债,债务重组完成日应为办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的日期,即2007年11月22日为债务重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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